为规范学院推免工作,加强创新拔尖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发挥推免制度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维护本科生的切身利益,根据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一、总则
(一)本细则制定的文件依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兰财大校发〔2025〕123号)、《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兰财大教字〔2025〕39号)。
(二)本细则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定对国际教育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三)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组织机构
(一)为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李 琼
副组长:洪吉葵
成 员:谈 梦、蔡乐越、马小兰
(二)学院同时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张馨月
成 员:张自卿、徐立新、郭鹏辉、马 蓉
专审核小组在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审核鉴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专家审核小组与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保持相互独立。
三、推荐条件
推免对象为学院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含3.0)以上,且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在前20%(含20%)内,已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参加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中方与联合培养院校
已修课程须均无不及格记录。
(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雅思、托福等参照不低于四级425分标准(详见附件5)。
(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专业能力。
(六)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行政处分记录。
四、综合评价细则
对符合基本条件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的综合计分法,计算综合排名分数并进行推荐。综合评价由本科学习阶段学业初修成绩(不计辅修成绩)、奖励成绩两部分构成,学业初修成绩占80%,奖励成绩占20%。按综合评价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学业初修成绩排名,学业初修成绩相同时按照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
学业成绩按照前三学年平均成绩计算。奖励成绩按照100满分累计计算,奖励项目包括科研成果(25分)、学科专业竞赛(25分)、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25分)、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25分)四个方面,学生在某项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计最高水平成果项一次,不累计计算。单个项目不得超出上限分值,超出时按照上限计。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具体认定标准见附件1《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奖励认定参考指南》。
五、推荐工作程序
1.8月27日前完成满足基本条件学生遴选,填写《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提交成绩单,签订推免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
2.8月29日前完成奖励项目加分认定(学生提供佐证材料)和综测评价计算和排名,组织学生答辩(附件4)。
3.8月31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拟推荐名单。
六、工作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推荐工作管理,涉及推荐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推荐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对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严重影响推荐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并严肃处理。
(四)推荐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荐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推荐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学生报名参加推荐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荐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荐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荐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荐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附则
(一)本细则如与教育部、学校最新推免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和学校最新文件和当年学校推免通知为准。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办法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奖励认定参考指南》
2.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推免诚信承诺书
4.兰州财经大学推荐答辩记录表
5.雅思、托福、多邻国分数与大学英语四六级分数转换参照表